廣東今起試行居民階梯電價 夏季首檔電量260度

中新網廣州7月1日電(劉燁)廣東居民階梯電價自7月1日起正式試行,按照此前公佈的實施方案,該省夏季(5月-10月)首檔電量標準為每戶每月260度,從即日起超過該部分的用電量將提價。考慮季節性因素,廣東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劃分為夏季和非夏季標準。其中,夏季標準(5月-10月)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-260度,這部債務整合手續費分電價保持不變;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1-600度,電價每度加價0.05元;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601度以上的用電量,電價每度加價0.30元。非夏季標準(11月-次年4月)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-200度,電價不作調整;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01-400度,電價每度加價0.05元;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401度以上的用電量,電價每度加價0.30元。城鄉“低保戶”和農村“五保戶”傢庭每戶每月有15度免費用電基數,采用“即征即退”的方式,由供電企業在抄表收費時直接扣減。此外,汕頭、潮州、揭陽、汕尾和雲浮5市的居民電價統一降低到每千瓦時0.70元後再執行階梯電價。居民階梯電價從7月1日起試行,實施范圍為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實行“一戶一表”的城鄉居民用戶。廣東省物價局表示,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電量的逐步上升,該省將根據國傢發展改革委的統一規定,研究制定居民階梯電價基準電量動態調整機制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2-07-01/1430565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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